2006年7月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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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交强险7月1日前出现提前续保热律师认为该行为合法但是——
“躲”了交强险 此举有风险
杨京瑞

  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正式实施,新款商业三者险、车损险等也将启用。
  据了解,从6月开始,一些汽车保险今年将要到期的司机为了规避交强险而纷纷提前续保,这样能省下五六百元。那么,这种提前续保行为有效吗?这些人真的占便宜了吗?不上交强险存在哪些风险呢?

  先退保险再签新单  提前续保有“窍门”
  在某外企工作的陈小姐赶在6月30日这天为自己的私车续了保险。
  她说,自己的汽车保险本来7月29日才到期,经保险公司业务员介绍才提前续保,这样就可以规避未来一年的交强险,能省下五六百元。
  陈小姐说,虽然保监会已向各大保险公司发出了《关于交强险施行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以现行商业三者险条款和费率承保2006年7月1日起期的商业三者险”,但所谓的“提前续保”实际是先终止原来的保险,即她提出退保,再马上新签一份保单,这样保单就马上生效了。
  据了解,像陈小姐这样提前续保的人为数不少。

  合理规避交强险  提前续保不违法
  这种为规避交强险而提前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合法吗?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张军律师认为,这样做并不违法,法律上没有禁止,因为汽车保险是允许提前终止合同的。比如某人的汽车转让或者出现其他情况,就可以提出退保。所以,为了规避交强险而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躲了交强险 未必占便宜
  某保险公司资深业务员黄某介绍,按规定,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为1050元。如果今后在投保6万元交强险的基础上同时购买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费加起来可能要1500元左右,这样看来保费确实是上涨了,所以一些人才会提前“抢险”,为的是少花钱。殊不知,不上交强险其保证责任也少了,少交几百元钱却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其实并没有占到便宜。
  相比目前车主购买的商业三者险,交强险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在法律上采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机动车造成第三者人身损伤,不论是否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车主来说大大减轻了赔付压力。
  许多保险意识差的司机认为自己一年内不可能出什么事故,所以上保险出的钱越少越好。提前续保能规避交强险,这正迎合了这些人的心态。
  退保对客户来说也是有损失的。首先,保险公司要扣除手续费、操作成本费等一系列费用;其次,如果退保后没及时续上保险,中间出现空白,则一旦出事故,客户将自己承担赔付责任。

  躲了交强险仍然有风险
  张军律师称,在交强险出台以前,商业三者险是被视作强制险的,这样对车辆投保人非常有利。
  在因保险公司拒赔三者险引发的诉讼中,法院曾认定有的案子中的车辆所上三者险为强制险,保险公司被判不能拒赔。
  张军律师称,7月1日前,三者险究竟是商业险还是强制险成为肇事逃逸案中确定保险公司能否免责的关键。
  如果车辆投保的是商业险,肇事司机逃逸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但如果车辆投保的是强制险,保险公司不因司机逃逸而免责,要被强制赔偿。
  7月1日后,国家出台了交强险,提前续保的人上的还是原来的商业三者险。而原来的商业三者险是否还能像以前一样,在出现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打官司时被法院认定为强制险从而判决保险公司败诉,今后就很难说了。这也是一个未知的风险。